新闻海报记者 田刘 北京报道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收紧了PM2.5、PM10、SO2、NO2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12月26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飞表示,标准的改变不仅使全国空气质量大幅改善,而且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与2015年相比,十年来全国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36%,严重污染天数下降了68%。同期GDP增长63%,汽车保有量增长111%。裴晓飞介绍,通过实施较为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中国引领大气污染防治实现了四个战略转变:从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向空气质量改善转变,从单一污染物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从工业源向多污染源综合治理、局部治理转变。裴晓飞表示,从落实情况看,标准修订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福祉的积极作用更加明显。与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空气质量标准注重目标引导和战略导向,对企业生产活动的直接影响相当有限。达到空气质量标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国家并不是一味追求进步的速度。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文件和相关行业污染排放标准逐步落实,达标所需的配套资金、技术和方法将逐步落实。本次修订对PM2.5和PM10浓度限值采取渐进方式,在保证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同时,尽量减少标准修订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现平稳过渡。从长远来看,加严标准不仅有利于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促进空气质量改善,有效降低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急性发作风险和住院风险,为公众健康带来显着效益,改善民生福祉;有效促进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等新生产力培育和发展,促进冶金、建材、石化等行业先进技术的进步和运用,促进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许多国家和地区根据本国国情修订了PM2.5浓度限值。例如,2024年,美国环保局将PM2.5年平均值从12微克/立方米限制到9微克/立方米。相比之下,我国对PM2.5年平均浓度的二级限值仍然宽松。因此,有人认为,修订后的空气质量标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有差距。对此,裴晓飞强调,制定空气质量标准时,不仅要考虑空气质量基准、保护人体健康,还要考虑国家国情,协调发展和保护,不能照搬。 “标准限值不能简单照搬最严格的国际标准,而必须立足本国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综合考虑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管理能力等因素,确保修订后的标准限值科学、合理、可及。”裴晓飞表示,从我国国情来看,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我国是制造业大国。制造业增加值约占全球30%。总量规模连续15年保持世界第一,这意味着我国将排放更多的空气污染物,从社会发展水平来看。我国预计2035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是,我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在与我国当前类似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条件下,其PM2.5浓度限值也在25微克/立方米左右。 “因此,本次标准变更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了我国以更高标准引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信心和决心,有助于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支撑实现既定建设美丽中国目标。”裴晓飞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