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刘某、谢某强奸申诉案
发布时间:2025-11-22 10:01
新华社长沙11月21日电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1日发出关于刘某、谢某强奸申诉案复核的通知。 报道称,刘、谢强奸申诉案已由湖南高院审查,并于11月21日送达驳回申诉通知书,目前相关情况已通报。 一、案件审理情况 2010年8月19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初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某(1992年9月出生)、被告人谢某(1992年9月出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0年12月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后,于某云(谢母)、刘某东(刘父)不服,提起申诉。的H乌南高院于2012年12月7日驳回起诉,于某云、刘某东仍不服,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12月7日发出刑事侦查通知书,决定不提出抗诉。 2015年7月16日,谢某东(谢父)向上级反映。经上级审查,认为一审、二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2016年7月8日,申诉被驳回。后,谢、刘、徐红(刘母)、谢仍不服,继续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判决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理由成立。不能变更,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再审条件。据此,湖南高院驳回了该判决。 二、刘某、谢某强奸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25日19时许,被告人刘某、谢某在冷水江碱厂第一生活区门球场内用手机观看淫秽视频,并约定对经常夜间在11号楼楼顶行走的被害人刘佳(化名)实施强奸。他们先到14号楼楼顶确认刘甲独自在11号楼楼顶行走,刘某、谢某到达11号楼楼顶后,趁刘甲不备,用木棍、拳头将刘甲打昏。当他们强奸她时,他们看到她在动,就再次殴打她。随后,二人将刘佳一一强奸,并扔掉用过的木棍。案发地位于冷水江市博大医院旁的猪舍附近。当晚,刘佳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医尸检结论为刘某因钝器外伤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审讯过程中,被告人刘某、谢某对犯罪动机、犯罪意图、犯罪对象的意愿、犯罪过程等关键事实供认不讳。两名忏悔者的整个犯罪过程就完成了。在一审一审中,被告人谢某虽然翻供,但其后当庭承认了犯罪事实并讲述了犯罪事实。此外,被告人的两份供述中包含非个人经历的未公开细节,并有相关证据佐证。例如,他们承认受害人有夜间在楼顶行走的习惯;他向受害者施压我的背部导致他摔倒在地,下巴撞到水泥地板上;在强奸过程中,他踩到了受害人的腹部,犯罪现场、尸检显示受害人下巴受伤以及现场法医照片显示受害人裙子上有鞋印都证实了这一点。 2010年8月19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某、被告人谢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谢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后,湖南高院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徐某宏、谢某东犯窝藏罪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25日晚,刘某向其母亲徐某红讲述了自己强奸一名妇女的事实。第二天早上,徐某宏得知刘佳的死讯后,向刘某询问,刘某告诉他,他和谢某强奸并殴打了刘佳。徐某宏告诉刘不要这样做出来或者承认。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进行讯问时,刘某谎称自己8月25日曾与阿弟龚某林、严某杰在家中玩耍一天,但龚某林、严某杰证实,8月26日至27日曾在刘某家中玩耍。 2009年8月26日晚,谢某向父亲谢某东、母亲余某云讲述了自己与刘某强奸、殴打刘佳的事实。谢某东代替谢某要求谢某投案自首,于某云予以驳回。公安机关调查走访时,谢某故意隐瞒真相,谎称8月25日18:00后谢某在家。但目击者证实,案发当晚,刘某与谢某曾出现在14号楼顶,并一起出现在一家诊所。 8月29日,刘某、谢某到案后,除了供述强奸案的犯罪事实外,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煽动徐某宏、谢某东、于某云捏造事实、作伪证以掩盖事实。 8月30日,徐某宏、谢某东到案并分别认罪。徐某宏承认,案发当晚,刘某告诉他,自己强奸了一名女子。第二天,当他得知刘佳被杀并询问刘时,刘、谢告诉他,他和谢强奸了刘佳。他要求刘不要承认,并把当天的活动补回来。谢某东证实,事发第二天,谢某告诉他,他在与刘某观看淫秽视频后,在强奸刘佳时不小心将其打死。因此,他要求谢记住8月25日的活动和电视节目,以便接受公共安全的审查。自余某云抚养年幼的儿子以来,公安机关并未对她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2010年2月2日,于某云自首并认罪以掩盖谢某的犯罪行为。 徐某红、谢某东、余某云的隐瞒供述与案内其他证据一致,均佐证了刘某、谢某的作案动机、对象、地点、时间、行为。刘、谢不将犯罪事实告知父母,父母不可能知道他们犯罪并包庇犯罪。事发后,双方家属还分别向受害人刘佳家属赔付了5万元。 2010年8月19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窝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宏、谢某东有期徒刑四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徐某宏提出上诉,湖南高院二审后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事发后谢某东的道歉行为较好。他写了一份供词一审时本人认罪,宣判后未上诉。 四、第三人张某犯强迫失踪罪案 2009年12月,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取得的受害人刘佳的衣服中发现了第三人的混合生物物质,但与国家数据库中的目标无法匹配; 2018年6月,通过DNA鉴定,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 2019年3月17日,张某被抓获。到案后,张某如实供述了对刘佳的谋反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25日21时00分,在冷水江工业学校读书的张某(1990年8月出生)外出时恰逢下雨,遂来到冷水江碱厂第一生活区11户楼避雨。雨停后,他走到屋顶,发现受害人刘佳躺在地上,于是他打了起来。与刘佳一起。 2023年3月16日,冷水江市人民法院以强迫昏迷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湖南高院还通报了未能找到被告人刘某、谢某的精液和生物物质,发现生物第三者张某,以及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情况。